把部队当“家”建的心得体会
家是温暖的港湾,是亲情友情的载体,是一种依慰、一种品质、一种情感、一种博爱……官兵盼望享受来自部队似家般慈祥的爱。
然而,在把部队当“家”建,把战友当“兄弟”待的过程中,有的领导要求官兵时,喜欢掀起家的感情、严施家规、大谈家责,督促官兵要识大体、顾全局、讲奉献、守纪律、争荣誉;对待自己却是借“家”之言,不干为“家”之事,打着爱家建家的幌子,只顾尽情享受家一样的轻闲和愉悦;处理的一些事情见不得“阳光”,无视部队的条令法规,集体利益面前表现得十分“得意”和“随便”。尤其是个别部队驻地的领导待到复转时,逮住机会就连部队配发的,如洗衣机、电冰箱、办公桌椅等公共物品都要一扫而空,切切实实找找家一样的感觉。
这种只讲家规,不重家法的现象,严重亵渎了家的“内涵”,逾越了家的“界线”,玷污了领导的自身形象。这样,有名无实的家,何谈温馨与和谐?不仅加深不了同志间的感情,给不了大家的温暖,增进不了彼此间的友谊,而且还会影响官兵正常的关系,败坏集体风气,衰减整体合力,削弱部队战斗力;不仅建不好家,而且还会让好家急剧“滑坡”,落后的家更加落后,最后彻底毁了这个家。
把部队当“家”建,重的是责任。要想真正成为家中的成员,无论领导干部和普通官兵都要共同肩负起爱家建家的责任,挑起爱家建家的重担。任何同志在集体利益面前都不享有特权,尤其是领导干部更要自觉做到“权大不忘责任重,位尊不移公仆心”,警惕庸俗的“感情投资”,防止凭借上级一个条子,亲属一个电话,朋友一顿宴席,受人一份礼等不良之风吹开“权力之门”,而伤了广大官兵的心。把部队当“家”建,讲的是服务。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服务的观念,带头自觉严守部队纪律,执行好集体决议,履行好应尽的职责。要尊重官兵主人翁地位,尊重合法权益,尊重合理化建议,营造出思想互帮、技术互学、纪律互管、生活互助的“官兵四互关系”。把部队当“家”建,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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