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墨菲定律”谈公安队伍建设
何为“墨菲定律”?1949年,美国爱德华兹空军基地的上尉工程师墨菲和他的上司斯塔普少校,在一次火箭减速超重试验中,因仪器失灵发生了事故。墨菲发现,测量仪表被一个技术人员装反了。由此得出结论:技术风险只要有可能性就会变为突发性的事实。“如果有两种选择,其中一种将导致灾难,则必定有人会作出这种选择。”墨菲在生活中又发现一种奇特的现象:假定你把一片干面包掉在地毯上,这片面包的两面均可能着地。但假定你把一片一面涂有一层果酱的面包掉在地毯上,常常是带有果酱的一面落在地毯上。换一种说法:一件事好与坏的几率看似相同的时候,事情都会朝着糟糕的方向发展。它的极端表述是:如果坏事有可能发生,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并引起最大可能的损失。
“墨菲定律”所揭示的社会自然规律是客观的、深刻的、具有指导性的。著名的“墨菲定律”这样说:“可能存在的差错、必将发生”。依理推之,事故是难以避免的,因为客观上存在着事故发生的“因果链”。墨菲定律是从哲学的角度解释不顺的事集中出现的原因。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如果我们做事能更仔细一些,行事能更从容一些,凡事能少计较一些,墨菲定律就会少遭遇些。依据该定律,结合自己的感悟,就当前公安队伍建设方面谈几点思考。
一、公安工作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所谓的侥幸心理是作风散慢、盲目乐观的产物,反映出了一个人对待事物的态度问题。侥幸心理作祟,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后悔莫及。“墨菲定律”揭示出,容易犯错误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弱点,犯错误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明知危险性存在的前提下,仍然心存侥幸放弃规避,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关于这一点,我们身边不乏惨痛的教训。在当前“五条禁令”的高压态势下,绝大多数民警都能警钟常鸣、不敢越雷池半步,但是,仍然有极个别民警甚至领导干部,以身试法、断送前程,比如公安部每年通报的违反“五条禁令”的情况就不乏少数。20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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