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提升警察职业幸福感
在现实社会中,从人生活的一般目的上看,生活的过程就是追求幸福、创造幸福的过程。《辞海》对幸福的解释是“人们在为理想奋斗过程中以及实现了预定目标和理想时感到满足的状况和体验”。警察职业幸福,是指警察在职业活动中追求自身价值的实现和潜能发挥时所感到的满足与愉悦。而民警幸福与否、满意与否、他们的精神状态如何,这些问题既事关他们的生活质量,又事关公安事业的持续发展。
一、警察职业幸福感的特点
作为社会主义建设重要组成力量的人民警察,其“幸福感”程度直接决定着其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作用的发挥。毫无疑问,提升人民警察幸福感是提升整个社会幸福感的题中应有之义。警察职业幸福感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的统一。警察有从职业中获取物质利益的需要,这是作为人的自然属性的必然要求。但是警察本身又是一种社会职业,它必然承载着从业者的价值追求和理想目标。
二是自我实现和无私奉献的统一。自我实现是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中最高层次的需要,作为一名警察每个人都渴望自我实现,都希望通过警察职业激发生命的潜能,提升自我价值。但是压力、风险甚至牺牲是警察工作的伴随品。如果警察能够把自我价值的实现与职业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就可以从奉献中感到生命的充实和工作的乐趣。
三是劳动创造与成果享受的统一。享受既定成果并不是警察职业幸福的全部,幸福更存在于警察职业活动中,存在于警察的职业创造活动中。因为,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在劳动实践中,人逐渐认识到自身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进而享受到生活的美好和乐趣。警察的职业幸福蕴藏在警察的职业活动中,产生于警察体验职业成就之时。
二、当前警察职业生活的现状
一是疲惫感增强。一方面公安工作千头万绪,涉及维稳、治安、户籍、交通等多个方面,然而警力增长速度相对来说就较缓慢,远远跟不上经济社会和治安形势发展的需要。加上现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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