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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发言提纲汇编(共4篇)

政法部门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发言材料

  会前,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如下体会:
  一、学习要深入。《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标志着宣传工作制度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作为政法部门,要坚持以XXXXXXX为指导,认真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政法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把《条例》掌握好、运用好、落实好,引导政法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最大程度凝聚思想共识,统一思想,不断让政法系统宣传工作实起来、强起来。
  二、方向要正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关于宣传工作的基础性、主干性党内法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宣传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又一关键之举,标志着宣传工作进入了依法依规推进的新阶段。政法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要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明确的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根本任务以及工作职责,检视当前政法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差距,通过补短板、强弱项、增优势,推动政法新闻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加强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政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宣传要融合。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需要全党一起抓,政法系统要围绕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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