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合同是一种特殊合同成立形式,法律称之为“履行接受”,是权力义务双方经过磋商,对合同要素达成共识,在履约行为开始或完毕后,针对先前权力义务的口头承诺签订正式合同的行为。事后合同在建设施工类合同、服务类合同中屡见不鲜,并且给权利义务双方造成了很大的法律风险。通过对事后合同的成因进行剖析,现在对企业如何进行事后合同的管控进行下探讨。
一、事后合同的危害
合同是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根本保障,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推动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总是有些经营管理者在管理实践中忽视遵循合同管理流程的重要性,不及时签订合同,导致合同履行的风险加大,企业利益受到危害。
1、事后合同容易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是约束权力义务双方行为的标尺,规定着双方的权利及责任。在履行合同前,应该就这些关键内容进行详细规定,并订立书面合同,从而保证在履约过程中双方的行为有章可循。但在事后合同中,双方按照事前的口头约定履行权利义务,由于记忆存在偏差,双方往往都按照对自己有利的理解或记忆内容去阐述原先口头商定的内容,造成商量好的内容又发生分歧。由于无文字性条约的约束,履约过程中双方又各自按照有利于自己的理解而行事,使对方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而受损一方又因为没有书面的证据而使受损利益得不到保护。
2、事后合同影响企业经营和决策。在企业管理程序中,如果不签订合同,财务就不能入账,因此在各类财务报表中就无法显示这些信息,也就无法真实的反应企业经营状况。在做企业经营决策时,如果管理信息不真实,就极易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失误。
3、事后合同威胁企业声誉。如果在事后合同签订时,双方对之前的非书面表述发生异议争执,不仅因为缺乏书面确定的文字界定而难以明辨曲直,而且给事后合同的签订乃至合同纠纷的判断带来很大困难。如果纠纷解决不当,不仅危害企业的经济利益,而且还会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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