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重点环节控制防范招标采购风险
在油田公司依法依规大力推进招标业务,实行“应招尽招”、“鼓励公开招标、严管邀请招标、严控不招标”原则的前提下,招标采购业务量大幅增长,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处理采购风险,确保采购安全尤为重要。
采购风险管理包括采购风险分析及采购风险防范。采购风险分析是基础,采购风险防范是核心。目前,招标采购业务行为存在如下突出风险:以计划下达晚、工期紧、生产急用等为理由,先提前实施项目,事后再找供应商陪标,实施虚假招标;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物资采购应招未招、指定供应商、指定型号。通过强化各单位采购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及业务经办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建立招投标异议投诉反映和处理流程及渠道,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等来对采购行为的重点环节控制。
对招标及可不招标事项适用情况作出明确的规定。法定须招标的包括:单项估算额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等项目;单次采购估算额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各类服务采购项目;单次采购估算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物资采购。可以不招标的情况包括: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抢险、救灾等应急项目;需要采用不可替代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影响功能配套性的;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服务并具有明显优势、能够满足实际需求的;只有其与原设备配套或维修用的部件或零件的。
对采购程序进行规范。时限要求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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