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近年来,审计机关加大了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审计发现,财政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资金结余过大,利用效率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和单位的转移支付资金由于上级拨付不及时、部分工程进度缓慢和资金性质所限等原因,形成资金结余长期挂账。
二是资金未单独进行核算,存在被挤占挪用现象。一些单位将财政专项资金混同基本经费处理,将资金用来弥补行政经费不足。近年来开展的水利专项资金、林业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资金等审计中,均发现存在挤占挪用的问题。
三是资金使用审批不严谨。一些用款单位将专项资金放在特设户支出,报批手续简单,具体资金使用不细化。个别单位存在年末虚列支出将尚未执行的专项资金转入财政特设专户的问题。
四是资金跟踪问效机制缺失。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均有跟踪问效的要求,但有关监管部门往往只关注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普遍缺乏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关注。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是盘活存量资金。结合存量资金的构成、性质和结存期限,区别财政和预算执行部门不同情况,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分类予以处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细化预算编制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编制制度,加强事前论证和调研,防止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安排大量财政资金。对于多年实施的项目,科学编制滚动预算,按进度合理安排年度支出预算。凡应细化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支出,要细化编制到使用单位和项目,提高资金的到位率和预算的可执行性。
三是严控财政专项资金核算关口。各级、各部门专项资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真实反映专项资金总量。不允许在往来中核算专项资金,不能以拨坐支,防止挤占挪用。
四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日常监督管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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