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总体部署。认真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对于我们把握形势,明确任务,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中全会《决定》专门用两个部分来部署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在总结执政党建设的6条基本经验中,第四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和第六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也是直接讲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体现了对这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党的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和肌体健康,是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抓好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更好地促进党的思想建设;有利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设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更好地促进党的组织建设;有利于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各项制度,增强党内制度法规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促进党的制度建设。同时又是检验党的建设成效的综合性指标,对党的建设全局尤为重要。
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
一是以整体性、建设性的思路来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将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部署。不仅集中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两个部分,而且将其融入和体现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之中。另一方面,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本身也要系统建设、整体推进。《决定》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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