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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基于消除“4600”上的扶贫思考

  早在10多年前,浙江就把消灭贫困、统筹城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十二五”时,浙江把“4600元以下”设定为贫困线,此标准为国家新扶贫标准2300元的两倍,是全国各省中扶贫的最高标准。
  XX镇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一直十分重视扶贫工作。截止2015年底,XX镇纳入贫困对象表的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贫困户共有19户、25人。自从XX市委市政府开展“全面消除家庭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工作以来,XX镇一直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通过深入调查、摸清对象、建档立卡,确保家庭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的贫困群众一个也不被漏掉。2015年,在原有低收入农户数据库基础上,全面开展“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拉网式专题排查。为扎实推进消除“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工作,针对低收入农户,XX镇按照“纳入低保扩面”和“实施结对帮扶”进行分类施策,并建立了档案库。通过结对帮扶、‘一户一策’等途径,XX镇实行分类施策,精准扶贫,截至今年年低,已经全面消除了“4600”,成效较为明显。
  针对致贫原因,我们采取了‘输血’和‘造血’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老弱病残、增收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对于不能纳入低保的因病、因残、因学、因灾致贫的困难户,分别给予大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慈善救助等相应的专项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借助发展特色产业、来料加工、安排村庄保洁员、帮助联系转移就业和争取扶贫小额信贷等多种举措帮扶增收。
  在这次消除“4600”工作中,积极总结探索出精准扶贫的经验,应从以下五方面入手:
  一、瞄准对象,精确识别。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的基础和前提。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最重要的点就是将真正的贫困对象确认识别,并了解真实原因。这项工作的核心和关键是建立合理有效的贫困对象瞄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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