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必须全面强化查办案件工作
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等形象生动的表述,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腐败现象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彰显了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笔者认为,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切实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着力在转变思想观念、突出办案职能和强化工作措施上狠下功夫,不断打造查办案件工作的新格局。
一、转变思想观念,明确职能定位
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讲,要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关键就是要明确职能定位,把工作重心向加大惩治力度方面转移。
首先是别“越位”,无须管的尽量少管。《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根本依据,它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一项重要职责是查办案件工作。应该说,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以及通过改革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等等治本方面的职能,其他相关部门是可以承担的,而查办案件则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做,党内的其他部门无权去做。正因为惩处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特有职能,所以,我们要学会做“减法”,突出查办案件这项主业,守住自己的职责,切实做到不“越位”,把我们的着眼点向惩治腐败转移,把着力点向查办案件集中,把张开的手指攥紧,形成合力,从而重拳出击,务求实效。
其次是不“错位”,不该管的坚决不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步伐日趋加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越来越艰巨和复杂,随之而来的是,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领域越来越广、工作内容越来越多、肩上担子越来越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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