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西北部欠发达县区宗教问题的探讨
近年来,我国西北部欠发达县区宗教工作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政策法规“六进”等活动为契机,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社会管理,保持了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但宗教领域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宗教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我们对西部欠发达县区宗教领域问题作了梳理和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欠发达县区宗教领域主要的问题
1、宗教部门管理体制问题。一是宗教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缺编。欠发达县区有的宗教局同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有的县区宗教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与同期组建的部门相比,在编制、经费、办公条件各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距。当前县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只能忙于应付一些日常工作,不能适应当前宗教工作复杂形势。二是宗教工作机构行政执法主体不到位。部分县区宗教部门没有独立的经费预算,就没有资金账户,不能领取行政处罚收据等,无法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如要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就是违法,如不作处理又是行政不作为行为。部分县区宗教部门存在行政执法经验不够、行政执法手段不多,考取行政执法资格的干部力量达不到《行政处罚法》规定,甚至没有考取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三是办公经费严重不足、缺少必要的交通工具。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十分紧张,收不抵支,日常办公设施缺乏,影响办公效率。执法用车无保障,不利于工作的开展,每个县区都要管理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和整治几十个待批准宗教活动场所,还有少数民族工作,确实适应不了繁重的民族宗教工作。四是县乡村三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和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在县区制定的干部考核指标中,宗教工作占的比重较小,对考核结果几乎没有什么影响。相当一部分党政干部对宗教工作积极性不高,一些兼职干部也是有名无实,宗教工作机制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导致对部分宗教人员和场所缺乏管理,财务失控,信徒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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