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政部门监管的医疗票据管理的思考
医疗票据是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时取得医疗收入的合法凭证,也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加强医疗票据管理是规范医疗机构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的重要手段,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财政部门作为医疗票据的主管部门之一,如何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总体要求,建立适应当前医疗卫生体制需要的医疗票据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医疗票据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是财政部门票据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我市医疗票据管理现状
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我市现行的财政监制医疗票据有四种,分别是《XXX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XXX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手工)、《XXX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XXX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手工)。《XXX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XXX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适用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非盈利性医疗机构为门诊和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收取的门诊和住院费用。
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医疗票据管理,切实加强医疗票据印制、使用、核销全过程监管,促进票据管理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一是规范医疗票据印制管理。我市现行医疗票据印(监)制管理原则是“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司其职”。即市属、驻XXX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票据经市卫生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财政部门印(监)制;县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票据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向同级卫生、财政部门申报,县区财政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市财政部门印(监)制。今年,按照《XXX省财政厅、XXX省卫生厅关于XXX省医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x]2306号)精神,我市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了八家印刷企业为我市新版医疗收费票据定点印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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