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难点探析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是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自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开展以来,取得了一些成绩,也遇到了许多矛盾,为更好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本文以某二线副省级城市为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究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难点问题和解决对策。
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取得的进展
按照统一部署,市属公立医院和科研院所根据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开展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迈出了事业单位改革的实质性步伐,为探索新的运行模式开创了良好的开端。主要取得三项进展:
(一)法人治理结构体系架构基本成型。参加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各单位均能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经过认真筹备,构建起了由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监事)组成的“三位一体”的权力架构,明确相互关系和运行规则,为法人治理机构建设奠定了组织基础。各单位能够坚持发扬民主,通过内部选举、外部推荐等方式,将政府和社会代表人士吸纳到理事会和监事会中,配齐配强理事、监事,由内、外理事共同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由内、外监视共同对理事会决策情况和管理层执行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在充分体现单位公益属性的同时,为法人治理结构平稳运行提供了较强的人才保障。
(二)法人治理结构基本规范初步确立。为确保法人治理结构科学高效运行,各单位能够紧贴自身实际和特点,拟制了单位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为确保章程科学严谨,可操作性强,各单位能够与举办单位深入探讨和反复交流,多次对章程进行针对性修订,并经举办单位严格审核把关,从制度上明晰了举办单位与理事会、理事会与管理层的关系和权责界限,确立了相关议事规则和程序性规定,基本达到了科学合理、程序严密的要求。各单位能够在理事会组建后,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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