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关于基层巡察工作的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上而下巡视工作的力度持续加大,工作方向日趋更加明确,巡视效果显著提升,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蔓延势头。回顾近些年来基层xx系统的巡察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思考。
一、基层xx系统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巡察方法创新性不足。现行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党组工作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这些方法简便易行,但相对传统和固定,创新性不足,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巡察公告发布后,被巡察单位完全可以根据巡察工作的程序做好有针对性的提前应对和统筹安排。尽管巡察组在工作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但看到的有可能的是表面工作,难以发现和触及深层次的核心问题,降低了巡察工作本身应有的价值。
(二)巡察队伍结构不合理。目前独立的巡察机构只在xxx和xxxx这一层面设置,有着较为齐全的人员配备、清晰的工作分工。而在市局这一层级,开展巡察工作往往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巡察成员多从县区局临时抽调。由于抽调的部分工作人员非专职巡察人员,欠缺较为系统全面的培训,对巡察工作的方法技巧把握不准,加之巡察人员与被巡察人员同在xx系统工作,平时难免有工作上的交流与往来,导致个别巡察人员存在“老好人”现象,缩手缩脚,怕伤和气,影响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
(三)巡察时间设置不科学。由于巡察工作是间断性监督,没有构造成具有持久效力的监督机制,很难对巡察对象形成持久的压力。在周期设定上,往往年限较为固定、间歇较长,如果在“一把手”工作调动、职务晋升后再进行巡察,那么巡察工作溯及以往的现实意义便大打折扣,即使发现问题也难以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在时间安排上,巡察时间相对较短,但工作范围涉及人事队伍、党风廉政、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具体工作多且杂,……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