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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推动学前教育立法的现状与建议

党的十九大强调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出办好学前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全面二孩”政策下形成的学前教育旺盛需求,近些年学前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此前的相关规章制度建设,已为学前教育立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和法律基础。学前教育单独立法的紧迫性在于,作为最基本的民生需求,作为国家教育战略和人口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前教育仍是我国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一环,“幼有所育”仍是民生乃至社会的一个痛点。为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关键性、深层次问题,制定专门的《学前教育法》十分必要。
  一、我省学前教育现状
  20xx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来,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成就显著。截至201x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xxxx所,增加xxxx所;在园幼儿达xxxx 万人,较20xx年增加xxxx万人;三年毛入园率提高xxxx个百分点,达到xxxx%,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xxxx%。“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提高。
  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由于底子薄、欠账多,学前教育发展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学前教育工作发展不均衡、合格师资缺乏、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不足。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特别是普惠性资源严重不足是当前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一是普及率偏低。我省学前三年入园率离202x年85%的基本普及目标尚有一定差距。“二孩”政策实施后,预计我省每年新增幼儿15万名左右,到202x年新增幼儿45万,相当于需要新增1/4的学前教育资源。学前教育资源更加紧张。二是普惠园偏少。普惠性资源不足,公办园少、民办园贵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我省公办幼儿园占比仅为29.23%,距离全国平均水平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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