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关于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的实践与思考
随着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政治性不断增强,被巡察党组织在整改落实中既注重“改”的举措又注重“立”的机制,有力推动了巡察反馈问题的解决,为巡察发挥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夯实了基础。虽然成绩有目共睹,然而从“回头看”、“机动式”巡察和有关检查调研情况来看,巡察整改不平衡问题在个别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成为影响当地政治生态和改革发展的毒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
一、影响巡察工作“后边篇文章”的四种表现形式
(一)“讳疾忌医”。“今人有过,不喜人规,如讳疾而忌医,宁灭其身而无悟也。”主要表现在:有的被巡察党组织或不愿、或不能、或不敢正视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巡察提出的问题视为小题大做,不仅不以为意,甚至还认为是组织故意找茬;有的则在整改过程中蜻蜓点水、敷衍塞责,只解决容易改的面上问题,不愿去触及事关自身利益的问题以及问题背后的深层次根源,面对矛盾上推下卸。
(二)“叶公好龙”。“王莽谦恭未篡时,叶公好夫非龙也。” 主要表现在:有的被巡察党组织缺乏真抓实改作为支撑,不敢较真碰硬的问责,最终使整改遇阻,让群众不满;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表态积极、讨论热烈、言辞恳切,人前“表态多、调门高”,背后则“行动少、落实差”;有的该开的会一个不少,该发的文一个不缺,该走的流程一步不落,给人一种不整改彻底绝不鸣金收兵的感觉,实际上却玩的是明里一套暗地一套的伎俩,口号喊得震天响,整改起来轻飘飘。
(三)“看戏”“演戏”。“隔岸红尘忙似火,当轩青嶂冷如冰。”主要表现在:有的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不落实,把巡察整改责任推给纪检监察部门,将巡察与监督混为一谈;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整改落实中当看客,或认为自己不是单位领导与己无关,或感觉自己没被巡视组、巡察组“点名”,摆出一副事不关己、高……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