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论述中,要求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政协民主监督的目的主要是协助党委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为此,政协需强化“跟进助推”理念,既服务于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又监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落实推进,坚持党政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各项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在围绕党政中心“公转”中实现政协工作“自转”。现就进一步把握好新时代政协民主监督的内涵与外延、强化民主监督实效作简要论述。
一、抓牢政协常规性监督
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主要职能相互交融,相对而言,监督是弱项或“短板”。对此,我们应深化认识,着力改进,并把行之有效的一些监督实践固化为常规性工作。
(一)明确政协监督职能
中办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这个大体系中,人民政协是唯一的专门协商机构,具有特殊重要性。《意见》提出:“坚持平等协商,坦诚相见,畅所欲言,尊重不同意见表达,把协商民主贯穿于监督全过程。”这在一定程度上突出了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民主监督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9月21日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政协民主监督不应成为摆设,否则就是失职、不作为。我们要通过不断明确民主监督的具体目标,逐渐改变政协监督职能的附着性特点,有意识地强化政协的民主监督主体地位,切实在政协会议、视察、提案等各项活动中合理设置好民主监督类别,全面有效推进监督工作。
(二)提升监督履职能力
政协会……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