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来,按照计划安排,我通过集中辅导、专家解读、个人自学,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通过系统领会“十一个坚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把握。我认为,总书记重要讲话从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既是一个纲领性的文献、也是一面时代性的旗帜,对于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政法战线上的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转化为投身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贡献。下面,结合学习思考,汇报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些年,一系列重大实践充分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殊、是我们党最大的制度优势,也是推进法治建设最根本的保证。当前,也有一些人提出这么一个问题: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另一方面,法治强调宪法法律至上,那么党的领导和法治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到底是党大还是法大?对于这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简单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甚至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是极其错误的,在政治是极其危险的。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任何党政组织、党员干部都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因此,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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