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思考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找准定位、服务大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可当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扶贫领域监督执行问责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与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还是存在差距。
一、存在的问题
(一)对扶贫政策了解不深。一些纪检干部平时的学习都是以学习党内的法律法规和自己的业务为主,对扶贫方面的知识学习了解较少,以至于在开展扶贫领域的执纪问责工作中,政策掌握不清,分不清是否履职到位、是否触碰政策红线,给开展工作带来难度。
(二)监督不够精准。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监督方式简单,要么对扶贫项目资金规划、申报、审核、拨付、监管流程不熟悉,要么监督检查搞走马观花,查阅资料不细、发现问题不准、分析问题不透,抓不住工作重点,浪费人力物力。有的干部没有在农村基层工作过,在执纪过程中不会站在基层的角度考虑问题,在发现问题上往往会抓不住重点,把重要的线索遗漏掉,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
(三)问题线索管理处置不规范。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素管理台账不规范,对问题线索既没有专门管理又缺乏定期分析研判,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问题线索排查处置机制。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督促不到位,有重检查轻整改的现象。
(四)执纪审查不够严格。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具体问题的多,直处和纠正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以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问题少。
(五)上报材料繁琐。从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来,各级要求上报总结、表册太多,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忙于完成上报任务,无法拿出足够的时间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
二、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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