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党组织统一安排,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深刻认识了《条例》颁布实施的意义
“法者,治之端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后,便被称为“最严党纪”,备受瞩目。百余条纪律“底线”,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内容和姿态,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进入历史新阶段,表明制度反腐进入历史新起点。
(一)体现了继承与创新。对照新旧《条例》来看,不难发现新《条例》一改以往的“低限”,将过去政治纪律方面不曾纳入的新情况收录进 “负面清单”,开创了“执鞭”政治纪律的新局面,树立了“严管就是厚爱”的干部管护理念。“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做到知行合一、以身作则。
(二)体现了从严治党与现实可行。《条例》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力求做到宽要宽得恰当、严要严得适度,使规定更具有现实可行性。
(三)体现了法治精神与党内法规特色。《党纪处分条例》坚持维护国家法治精神,在有关条文的设置方面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保持衔接,同时又注意使其具有党内法规的特点,使之符合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
二、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学习领会《条例》
(一)学深一步。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呈现压倒性态势。一是认识到新《条例》从关键少数到全面覆盖的转变。将主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条款调整为适用于全体普通党员,做到党员不“脱管”,党纪面前“无例外”。坚持抓小抓实,新设“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等章节,增加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等违纪条款,把以往模糊不清的“灰色地带”变成清晰可见的“红色地带”,把以往的“软约束”变成“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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