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结构化研讨:强化基层治理 助推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明确了基层社会治理路径,也为乡村振兴战略“治理有效”要求提出了根本方法。
一、强化基层治理的必要性
乡村是我国政权组织的最基层,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党和国家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乡村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基层的和谐稳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发生重大变革,各种利益诉求凸显,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更加迫切,日益开放、多元的现状给乡村管理、服务及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创新基层治理体系,改革完善治理结构,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党组织凝聚力不够
一是治理主体弱化。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到城市务工,学生学校毕业后也不愿回到农村就业,劳力和智力的外流导致了农村的“空心化”,留在乡村的主要群体只有老人、妇女和儿童,削弱了党组织的引领力。二是工作水平不高。部分村两委班子年龄偏大、激情减退、学历不高、工作能力有限、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仅仅满足于完成上级布置任务,习惯用老思维、老方法解决问题,缺乏现代治理理念,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导致群众对村工作不认可、对村干部不信任、对基层党组织不拥护,不愿主动参与村务活动,协商议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等自治活动置身事外。三是外界因素影响。部分农村还存在宗族化倾向,让“村民自治”一定程度被“操纵”在少数人手中,党组织开展工作处处受限。
(二)管理机制亟待优化
县市区政府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职责权限划分不够明晰,乡村应该做什么,能做什么,额外的工作任务应该通过什么……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