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发展方向的思考
我的观点是从个体机构来讲,应“专而精”,专业化、定制化、品牌化、国际化,补高端服务之短板;从服务体系来讲,应“大而全”,联盟化、集聚化、链条化、网络化,提升服务可及性、竞争力、抗风险能力。
一、知识产权服务业特点
知识产权服务业属于服务业,本质上是一种非实体化经济。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扩展到生活方面。此后,服务业与生产特别是制造业结合,进而更全面参与到经济发展的各个层面。目前,在知识经济及创新发展的驱动之下,知识型服务业兴起,并在服务基础上增加了知识要素,成为新技术和创新的主要提供者和传播者,具有更多的战略功能和“推进器”效果。知识产权服务业具有以下特点:
(1)知识密集性。从GDP产出看,知识产权服务业提供知识产权的生产、传播和使用等价值转化服务;从服务提供手段看,知识产权服务业高度依赖知识和技能型的劳动力,因而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基础和技术、管理等核心能力。(2)新兴性。知识产权产业化历史并不长,在WTO建立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确立后,知识产权服务业得到重视,但也因为经验不足,需要不断摸索总结发展规律和科学规划发展未来。(3)高附加值性。知识产权服务业消耗的是有效的物质资源,却通过各种服务手段,实现了科技和文化的经济效益最大化,更重要的是,它还通过服务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使得价值扩散化。(4)网络性。网络时代先进的技术手段为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平台,并行成具有特色的网络上下的环节分工和复杂联通。实施产权服务业更加便捷,领域也更加宽广。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形成,同时对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模式、要素市场环节等有着特殊的条件要求。(5)新兴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呈现多层次与多样化。市场经济背景下一个显著的特点是企业发展和人才发展都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要适应发展潮流,顺应发展形势,在北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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