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班子第三次专题教育集中研讨发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于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部署。县委常委会于11月5日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全会精神。11月13日,我又在XX分会场收听收看了全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宣讲报告会,认真研读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公报》,对四中全会精神有了比较深刻理解,概括为两个“第一次”和两个特点。
两个“第一次”:“第一次”在当今世界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以中央全会的重大形式,对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作出重大的历史性决定。这个会议是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第一次”系统描绘了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全会通过的《决定》是一篇我们党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宣言书,内涵十分丰富,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
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开创“中国之治”崭新道路的“大境界”“大格局”,彰显了“担当”二字。全会《决定》以宏大的气魄对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作了系统总结,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三个方面的根本性的重大判断: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所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二是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是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三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同时,对未来的整个发展目标路线图分三个步骤作了一个非常清晰勾勒。第一步就是到建党100年的时候,就要在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基础上取得明显成效;第二步就是到2035年,各方面的制度就要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第三步就是到本世纪中叶2050年前后,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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