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XX部长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准确把握培养选拔好干部原则》一文,就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三个层次的原则作出了系统深入地阐述,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好地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供了遵循,值得我们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管干部的根本原则,进一步保证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权
《干部任用条例》七条原则中第一条原则就开宗明义阐明了“党管干部”这个干部工作的首要原则。我们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根本保证。削弱党管干部就是削弱党的领导,放弃党管干部就意味着放弃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也是我们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赢得一个又一个胜利重要原因,90多年来始终坚持、一以贯之。只有牢牢坚持党管干部不动摇,真正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出来、选拔出来、才尽其用,才能确保各级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中,才能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更加广阔前景。因此,必须牢牢坚持党管干部的根本原则,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
二、牢牢把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水平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管干部的实现形式。《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干部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沟通协商等各个环节,都充分反映了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要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的新精神、新要求,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党委书记是基本前提。党委书记是选拔任用干部的的组织领导者,是党委“一班人”的班长,不仅要具有较高知人善用的能力,更要出于公心,公道正派地选拔任用干部,摆正个人和集体的关系,既擦亮自己的“一双眼睛”,又用好集体的“多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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