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员干部“担使命、履职责,矢志为民服务”专题研讨发言
通过前段时间的学习思考和调查研究,我对于“担使命、履职责,矢志为民服务”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感受,下面,我结合自己所思所想所悟,谈一谈自己的体会。
一、担使命,就要做到“三个坚持”
初心和使命是一种信仰,是融于灵魂的血脉基因,是心中坚守的精神高地,也是执著笃行的内在动力。
一要坚持为组织分担。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站位高远、关乎全局,但决策的最终落实在基层,工作成效的最终体现也在基层。我们的肩膀硬不硬、能不能担使命,就在于我们能不能为党分担重任,能不能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基层工作的特点是基础性、长期性,需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我们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既做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做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二要坚持为上级分责。担使命离不开责任的担当,工作的落实离不开各级责任的层层压实,一级对一级负责,要坚持为上级分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真正把职责内的事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能有多大成就”。当前,我街道的信访维稳、项目建设、脱贫攻坚、“城乡统筹•幸福XX”等工作任务繁重,这些,都有我们每个人一份职责所在。坚持为上级分责不仅仅是要求我们在大事难事面前不回避,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不退缩,同样也需要我们立足本职岗位把小事易事做精细。如面对办事群众笑脸相迎,耐心讲解相关政策及办事流程;又如网上群众路线的推文,我们每名党员干部可以主动转发,等等。在小事易事中体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来群众的幸福指数。
三要坚持为人民分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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