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商品交易市场业主负责制的对策及建议
商品交易市场业主负责制是一种新型市场监管制度,如何让市场业主由收取租金的原始管理方式向靠“质量”、“信誉”兴市的自律方式转变,由划行归市,管理水电、卫生的粗放型物业管理向经营市场品牌转变,是市场监管部门值得探讨的课题。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谈谈个人拙见。
一、市场业主负责制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市场业主负责制是指市场监管部门明确市场开办单位负责人对市场物业和市场经营活动的管理责任,利用其与经营户之间的契约关系,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市场。其主要内容是:引导市场合法经营,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文明经营户活动;保证市场设施完好、齐备,无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上市商品,使其符合《产品质量法》要求;保持市场内外环境卫生,秩序良好;协助、配合执法部门加强市场管理。
二、商品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环境、卫生状况较差。许多市场建成投入使用至今,基本上未维护过,该检修的未检修,该改进的未改进。部分市场已锈蚀斑斑,破烂不已。一有风吹就顶棚震动,满场飘散锈斑,形如下雨,有些行业,如豆制品经营户,苦不堪言。如我市xx集贸市场,其顶棚已破烂不堪,雨天无法经营。xx集贸市场,大棚罩小棚,形如难民营,影响市容。更有甚者,如我市xxx集贸市场,所有经营者已自行搬迁,市场内空无一人,市场外占道经营。多数市场内的卫生状况更令人担忧。市场内地面污水横流,垃圾到处乱扔,熟食、卤菜摊点的卫生安全防范措施也不尽人意,给食品安全管理埋下了隐患。
2、缺乏必要的服务设施。多数市场没有按规定设置公平秤、投诉台等基本的、必要的设施,更谈不上配备农药残留检测仪等设施。如我市城区14个集贸市场,除xx集贸市场较规范,设置了复秤台、投诉台等设施外,其他市场都没有配备复秤台,有的虽然设置了但完全是为了应付检查,消费者……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