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水平的对策分析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的职能更加突出。作为身处管理一线的基层市场监管所自然成为了市场监管的主力军。机构改革后,原来的工商所、食药监所合并为市场监管所,监管职能进一步拓宽,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近年来,上级机关高度重视基层市场监管所的建设,把监管职能向下延伸,其目的就是要把监管所建成高效的执法机构,促进市场监管职能的进一步到位。在这样的形势下,提高基层市场监管所的执法水平尤其重要,它是提高监管效能的关键。在这里,本人结合自己多年工作在基层的实践,浅谈提高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水平的见解。
一、基层市场监管所存在的差距
由于基层市场监管所的设置有的以乡镇设立,有的以经济区划设立,经济发展的好坏也制约着执法水平的提高。
一是工作着力点的不同。较大点的城区监管所,人手多,经济也繁荣,管理相对集中,案件多,收入大,管理更规范,而农村监管所人手少,办公设施相当差,管理的地方偏远,加上繁杂的业务事项多,很难将主要精力投入到监管中去。
二是管理的观念不同。在日常监管中,对集镇城区监管所而言,他们的执法力度要大点,每次整顿都能收到一定的效果,从而提高执法权威,而大部分农村监管所在力度上就差些。一方面,农村传统观念,家族观念难以改掉,另一方面,农村偏远,宣传难以到位,第三,农村监管所收入少,就想多创收,好过日子,致使一些监管工作难以落实。
三是外部执法环境的不同。有的地方党政及有关部门对监管执法工作相当支持,不但从行政权力上加予配合,而且从人力、物力、财力加予投入,这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提供了非常好的外部环境。尤其在回访、监督“亮照”经营、推进违章公示制度落实等日常管理中,村委会也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形成了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因此,较少遇到阻挠执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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