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处级干部在党史学习教育“学史崇德”专题读书班上的发言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如果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莫衷一是,行无依归,那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就无法前进。”这一重要观点深刻地阐述了统一的价值标准、统一的道德评价体系、统一的道德追求,是一个民族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和一个国家永远繁荣昌盛的基本保证。“对党忠诚立政德、筑牢信念明大德、为民服务守公德、廉洁自律严私德”,对于国家建设和个人成长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为什么要“学史崇德”?
第一,从历史的角度来讲,“崇德”是优良传统。《左传》有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封建社会就比较重视用祭祀的方式传承优良品质。近代以来,中国共产党更是注重发扬党和人民创造的精神品质。土地革命时期,流传的民歌“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日穿草鞋干革命,夜走山路访贫农”,正是苏区精神的写照。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培育了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新中国成立后的“两弹一星”精神、特区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脱贫攻坚精神,鼓舞和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祖国的繁荣富强无私奉献、勇往直前。
第二,从以德治国的作用来讲,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思想基础和重要补充。道德主要是利用文化沉淀中的善恶标准来影响人的行为;法律是通过既定规则的遵循和实施而发挥其功能。道德扬善、法律禁恶;道德是一种被内部化的、自律性的规范,法律则是一种外在的,他律性的规范。道德与法律之间有着干丝万缕的关联,但是二者各自具有各自独特的功能优势和边界。法律无法调整之处正是道德的用武之地,法治与道德之间是一种互补的关系,二者应统一起来,相辅相成。法治离不开德治,离开道德的法治就没有社会基础,同时德治也离不开法治,离开法律的道德就没有效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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