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三治”推动扶贫扶志再发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从近几年的脱贫攻坚来看,“精神扶贫”已成为脱贫攻坚路上的最硬的“骨头”,必须把扶贫与扶志有机结合起来。近年来,旌德县结合基层实际,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实践以党建为引领、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的“三治融合”基层治理新路子,从思想根源上斩断“穷根”,帮助贫困群众“拔穷根、摘穷帽”。
一、画出思想扶贫的路线图
扶贫贵在精准,重在提高质量。实践中,我们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
一是村民自治入民心,让群众口袋有钱。深化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以强化党的领导为引领,以创新乡村治理为目标,促进乡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领头雁”工程,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充分激发村级内生动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村“两委”换届工作,换届后“一肩挑”比例达55.6%,班子成员大专以上学历比上届高出14.2个百分点,平均年龄46.1岁,比上届下降2.3岁,村“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同时,向60个非贫困村派驻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兼第一书记,实现全县村(社区)选派帮扶干部全覆盖。201x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1571.68万元,较改革前增长860%;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1.29万元,较改革前增长41%,其中财产性收入增长75.8%。在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由原来的从不分红到201x年底人均分红17.4元。
二是法律服务进田间,让群众行为有戒。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倡导群众知法守法的重要手段。针对基层矛盾纠纷和损害群众利益现象频发的问题,我们积极探索以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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