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关于提升县级人大监督质效的署名文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在《监督法》规定的框架下,紧紧围绕本行政区域的改革发展大局,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守正创新,积极拓展监督方式、丰富监督内容、健全监督机制,从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对任命人员监督等方面延伸监督链条,发挥监督作用,提升监督质效,彰显人大担当。
一、坚持结果导向,提升工作监督质效
工作监督是人大助力中心工作的重头戏。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盯本行政区改革发展中的出问题,在工作监督层面开展积极探索。
一要提高政府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由于县级人代会会期比较短、议程安排比较紧、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的时间相对紧张,所以,在每次人代会之前或大会期间,要尽量安排全体代表开展视察或集中视察活动。要与政府认真对接,研究确定视察内容,合理安排视察点。视察点要尽可能多地涉及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亮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要办的大事、实事,让代表们对政府上一年工作完成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情况有一个全面、直观的了解,使提出的审议意见更加中肯、切合实际。
二要科学合理安排常委会会议议题。在年度工作安排上,县级人大常委会要紧盯事关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安排常委会会议议题,使常委会会议议题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形成合力,更好地助力县域中心工作,形成工作“一盘棋”。同时,要避免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的机械雷同,确保议题“议一个成一个,听一个成一个”。
三要紧盯常委会审议提出的问题不放松。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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