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当前,统筹推进撂荒地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是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责任。202x年以来,XX县针对山区外出务工人员多、土地撂荒严重等实际,因地制宜,创新思路,按照“全面托管、分类处置”原则,积极探索运用提醒督促、土地改良、“包装定制”等方式,多措并举,打出“组合拳”,推进撂荒地整治利用取得扎实成效。截至目前,全县X万亩撂荒地,实现复耕复种X万亩,复耕复种比例达X%。
一、提醒督促复耕复种一批
县委、县政府组建撂荒地整治利用工作专班,明确牵头部门,压实镇街属地责任。对土地撂荒情况逐村、逐户、逐个地块清理摸排。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对土地撂荒1年以上的承包户,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复耕复种提醒通知书,督促农民复耕复种。截至目前,通过提醒督促的方式,实现X个镇街X个村X万余户农户复耕复种撂荒地X万亩。如XX镇XX村积极探索实施“集体经济+农户+业主”模式,推进撂荒地利用。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签订托管协议,托管撂荒地X亩。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后,引进第三方业主耕种,前三年,第三方业主付给农户年租金300元/亩;三年后增加到年租金400元/亩。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20元/亩的标准,每年提取托管工作经费。
二、协议托管复耕复种一批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对土地撂荒2年以上的承包户,经提醒督促仍没有复耕复种的,将土地撂荒情况进行公示,停止向承包户发放地力保护补贴。同时,积极协商未复耕复种撂荒地的承包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托管协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免费对撂荒地进行托管,全县X个村集体(含涉农社区)托管撂荒地X万亩。县政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复耕复种托管撂荒地50亩以上的,按照10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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