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警者敬言提醒,警钟长鸣;察者祭祖察宗,究竟何风。”其中“敬言”就是尊重群众,给群众言明有关事项。给群众“敬言提醒”在前,使群众“警钟长鸣”在后,体现了以民为本,民在先的民本思想和关怀理念。
一、“以人为本”对公安行政影响
“以人为本”是一种对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地位的肯定,强调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目的地位;它是一种价值取向,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它是一种思维方式,就是在分析和解决一切问题时,既要坚持历史的尺度,也要坚持人的尺度。我们需要围绕这种基本含义,进一步从哲学上甚于挖掘以人为本的具体内涵。以人为本是一个关系概念。人主要处在四层基本关系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组织的关系。公安行政主要处于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组织的关系中。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以人为本就是既要使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又积极为劳动者提供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要强调公正,不断实现人们之间的和谐发展,既要尊重贫困群体的基本需求、合法权益和独立人格;也要尊重精英群体的能力和贡献。为他们进一步创业提供良好的人际环境。以人为本蕴含的公正原则,在当前特别要求尊重贫困群体的基本要求、合法权益和独立人格。在人与组织关系中,就是各级组织既要注重解放人和开发人,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机会与舞台、政策与规则、管理和服务,又要努力做到使人们各得其所。针对组织对人的过度控制,以人为本体现为对人的解放和开发。
在我国当前正在实现由权力社会向市民社会,由权力时代向权利时代,由官本位向民本位的社会变化过程中,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是践行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政法机关是不是实现了公平正义,要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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