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对公安基层党小组作用发挥的思考建议
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党委机关逐渐向基层党员拓展延伸,基层各级党组织将成为实现教育成果全面化的重要助手。党小组作为党组织功能的最小单元,是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沿阵地”,其地位作用不容小觑。
一、党小组作用的历史定位
党小组是党支部工作的“支撑点”、党员活动的“小阵地”和党内生活的“监督哨”,其建设发展历来都受到高度重视。早在1929年12月的“古田会议”中,第一次提出了将党小组建设纳入到支部工作之中。1945年5月党的七大上,刘少奇同志专门对党小组问题作了阐述:“在党的支部之内,将党员编入若干小组的办法,是应该采用的”。《中国共产党军队支部工作条例》更是对党小组的组成和与支部的关系作了明确定义:“党支部按党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分党小组,原则上在排设立党小组。党小组长由党小组会推举产生,干部党员应当同士兵党员一起编组,过党的小组生活”。正是因为在党的各级组织中,党小组最直接置身于党员群众之中,面对的是来自党员群众最真切的心声,是党组织和基层党员的联系桥梁与纽带,其职能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建根基的稳固与否。
二、当前基层党小组功能弱化的主要表现及原因
当前部队信息化进程日益推进,党员规模不断壮大,基层党小组功能发挥却呈现出一种“被弱化”状态。一是责权不等,组织形同虚设。责任大权力小,是制约党小组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比如在组织理论学习、研究发展党员、评选先进典型等工作中,党支部往往为赶时间、图省事,工作“大包大揽”、凡事“一统到底”,党小组提意见“晾一边”、小组长说句话“没份量”的现象时有发生。以至于党小组渐渐成了支部的“附属品”、“摆设品”,不少党员甚至认为党小组不过是个收收党费的“空架子”。二是指导不利,工作呆板缺乏活力。支部不重视,指导不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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