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8月30日,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作出了表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全国广大公务员的亲切关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公务员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满意”既是考量的标尺也是指引的方向,作为新时代的公务员,我们要深刻领悟“人民”内涵,读懂“满意”分量,不断对标先进,在奋进 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中见行动、做表率,擦亮“人民满意”的公仆底色。
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要锤炼政治品格,在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上见行动、做表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是一名公务员必须具备的首要政治品格。做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必须对党忠诚,矢志不渝跟党走,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对人民忠诚,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立足本职、真抓实干,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书写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
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要恪守为民情怀,在身入群众、心入群众上见行动、作表率。“问政于民方知得失,问需于民方知冷暖,问计于民方知虚实。”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因此,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党执政的根本。做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就要做到“身入”实际、“心至”群众,眼睛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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