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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用法律手段对治安落后网格的物业进行管理的思考

近年来,房产物业领域矛盾频发,涉物业纠纷警情持续高位运行,物业管理滞后导致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治安秩序紊乱,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物业服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也是扫黑除恶聚焦的重点行业领域。物业不作为、未尽到责任导致小区治安管理混乱、案件高发作为业主与物业纠纷的焦点和社会管理的突出风险点,既是公安机关接处警中频繁遭遇的“老大难”问题,也是人民法院受理涉房地产纠纷案件的主要类型之一。相关纠纷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多、处理难度大,极易引发案件或群体性事件,涉事人员经常炒作或越级、聚集上访。现就依法如何利用法律手段对治安落后网格的物业进行管理做出以下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一、治安落后网格产生的主要原因
  物业管理与治安工作紧密联系,互相促进。物业管理可以为治安工作提供硬件设施保障,提高社区安全防范水平,高质量的物业管理以及负责任的保安团队可以对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有效的心理预防和空间预防,从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现实情况中,物业管理跟不上导致治安落后网格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认识不到位。有部分物业公司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把治安工作作为形式上的表面工作,在安全管理职责上认识不明确,缺乏统一领导和优化配置。二是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到位。物业公司对于治安防范工作上的硬件投入和人员配置上明显不足,且配备的保安员缺乏必要的治安管理技能和管理经验。三是缺乏必要的监督。业主维权意识薄弱,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缺乏必要的监督,导致治安落后、案件高发、群众安全感下降。
  二、业主依法监督物业开展工作
  为了监督物业更好的开展工作、服务业主,公安机关应当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指导业主依法有序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一)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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