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正确运用好党委委员的民主权利事关单位建设、发展的方向。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民主的实现形式,党内民主又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础,直接决定着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的质量。从当前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实际情况看,发扬民主不够的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作为党委委员,如何认识和解决这个问题?本人感到,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自觉强化党内民主的意识,正确有效地行使好民主权利。为此,本人就重点要强化理念作一些探讨。
一要强化“权利也是一种责任”的理念。《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规定,每名党员应当享有X项民主权利。这既是维护党员权利的客观要求,也是发扬党内民主的制度保障。作为党委委员,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意识、作为意识,自觉用足用好各项权利。要善于“立靶子”。党委委员通常都在党委集体领导下分管具体业务工作,一般对这方面比较熟悉,或在这方面具有特长。党委委员在工作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发挥自身优势,大胆建言献策,为党委决策提供基本的思路、方法和举措。但从实际看,现在这种敢于“打头炮”、能够“拿主意”的人少了,等着上级“定调子”、靠着别人“干工作”的人多了。有的认为不是书记,怕说多了抢风头;也有的担心提错建议,怕说错了丢脸面;还有的觉得自己只是普通委员,没有拍板权、决定权,怕说了也白说。要积极“出点子”。毛主席曾经说过:“如果各地不来材料,不提意见,中央就很难正确决策”。同样,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班子的集思广益。作为党委委员不仅要带头搞好自己的工作,还要主动参与别人的工作,要主动融入班子、心系全局,把提建议、想办法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党性原则的具体表现,能力素质的展示平台,在主动参与全局工作过程中,积极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党委工作实效。要主动“补台子”。班子建设与每个成员都密切相关。有的同志错误认为自己不是班子正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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