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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民族宗教管理工作情况的协商报告

为了全面掌握我县民族宗教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县政协年初工作安排,6月23日,由县政协副主席带队,社发委牵头,相关单位和部分政协委员参与,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专题协商,现报告如下:
  一、全县民族宗教基本情况
  1.宗教、团体分布和教职人员基本情况。我县是省、市宗教工作重点县,现有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两大宗教。基督教现有审批登记活动场所x处,其中县城x处,乡镇x处,在册信徒x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6%,教职人员有长老x人、牧师x人、传道员x人、义工x人,参加过省级教牧人员培训班13人,神学专科学历的神学生x人;伊斯兰教登记审批的“清真寺”活动场所1处,聘请教职人员阿訇1人,登记在册信徒95人。全县现有宗教团体两个,分别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基督教教务委员会”和“伊斯兰教协会”,基督教“两会”为两块牌子,一套机构,有工作人员x人,“伊协”和清真寺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工作人员x人。
  2.民间信仰组织管理和少数民族分布情况。20xx年开始,我县把民间信仰管理正式纳入民族宗教管理,经过普查、拍照、分类,统计有各类庙宇24座。经过2014年、2015年清理整顿,理顺管理体制2个(寿峰寺和禹王阁),拟规范为正式宗教活动场所2个(xxx庙宇群和xxx龙王庙),关停庙宇6个,按照民间信仰管理14个。全县常驻少数民族有回族、满族、侗族、彝族等130余人,其中以回族人数居多,主要分布在县城,有定居回民35户,128人,清真餐饮点3个、综合性超市5个,外来务工经商的流动少数民族每年近百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宗教工作认识不足。一是有些部门领导和干部对宗教工作还存在不少模糊的认识,认为宗教是唯心主义,把信教群众当作异己力量,将正常的宗教活动与披着宗教外衣的非法组织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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