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讲话发言 > 县人大常委会出台《意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 >

县人大常委会出台《意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

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从公益诉讼的意义、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宣传教育、强化监督保障四个方面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明确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职责衔接,体现了部门协作原则,有利于解决当前开展公益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以法治化、规范化的方式推进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共同履行好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生态环境安全等职责使命。
  一、切实强化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服务保障民生、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这项工作。
  二、扎实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要求行政机关要充分尊重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提起公益诉讼权力,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相关工作衔接机制,在信息共享、调查取证和案件办理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审判机关要深入研究公益诉讼审判工作职责任务,准确把握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提起机关的特殊性,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加强裁判执行工作,共同维护法治权威;监察机关应当与检察机关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
  三、努力营造支持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
  《意见》还要求检察机关应当采取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大力宣传公益诉讼工作,对于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公开案件办理……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