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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对学校、养老和医疗单位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情况报告

为加强全市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排查化解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11月6日-8日,市食药监局对全市学校、养老和医疗单位食堂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抽调20名专业人员,分四组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共检查食堂114家,其中教育机构74家、养老机构22家、医疗机构18家。检查内容突出四项内容:一是食堂许可情况、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是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培训、环境卫生管理情况;三是原料购进来源、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及管理情况;四是设施设备、餐具消毒保洁、食品留样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一)学校食堂总体食品安全状况较好。基础设施完善,功能间布局合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并运行良好,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较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心较强、能较好地落实管理、自查等各项食品安全责任;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和日常健康及卫生管理情况较好,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培训资料比较完整;原料购进索证索票相对齐全,餐饮具消毒及食品留样规范。(二)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基本健全并有效运行,各种档案记录良好,能够及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三)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食堂经营管理较为规范、食品安全状况较好。
  二、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各类食堂在主体责任落实、原料采购、加工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食品安全基础较薄弱。突出的有以下几点: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彻底。部分单位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未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义务。个别单位食堂不重视证照管理,未及时延续许可证明。部分单位食堂未进行年度健康查体和食品安全培训,制度不健全,存在健康证超期或未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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