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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的报告

省文物局:
  根据省文物局《关于开展全省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x文物函〔201x〕15号)要求,市、县两级文物主管部门迅速行动,扎实开展了专项行动。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迅速安排部署。收到省文物局《关于开展全省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x文物函〔201x〕15号)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庚即安排文物博科对该文件进行了转发(x文广旅发〔201x〕28号),要求各县(区)文物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文物消防安全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切实对照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完成自查自纠,做到文物安全“五落实五到位”。
  (二)落实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4月12日,我局召开201x年全市文化旅游工作会议,会上和各县(区)文广旅局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上明确要求,各县(区)文广旅局务必对各级文物保护部门、文物点和博物馆(纪念馆)的消防安全开展经常性的排查整治,及时按照《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一条规定(试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文物安全可控。
  (三)组织排查,切实整改隐患。3-5月,我局组织xx区、xx县、xx县、xx县的文物行政部门,分别对辖区内国家级、省级、市级文保单位、文物库房和重点文物古建筑进行了排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6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台次,排查文保单位等110余个,发现并整改44起的消防安全隐患,未发现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其中,在xx县排查并整改隐患9起,在xx县排查并整改隐患12起,在xx县排查并整改隐患8起,在xx县排查并整改隐患15起。
  (四)完善机制,修改完善制度预案。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和市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新要求,我局于3月23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x年度安全工作的通知》(x文广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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