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这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监督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企业保驾护航,助力惠企纾困,推动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
一、“动真碰硬”深挖细查,形成惠企纾困的震慑效应。
突出重点监督检查,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企业关注的痛点、难点、热点、堵点,聚焦企业用工难、疫情防控难、交通物流难供应链协同配套难、融资难等问题,紧盯缺乏担当“躲”、协作解难“推”、形式主义“演”、“清而不亲”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督导相关单位“清”上加“亲”,竭心尽力助企发展。区(县)纪委监委可联合当地国资金融办、发改委等单位,开展当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落实相关政策专项督查,抽查定比例的规上企业、中小微企业、房地产企业等开展走访调查,严查疫情防控“一刀切”和层层加码、帮扶政策“打折扣”、遇到问题“绕道走”等问题。上下联动深挖细查,建立区(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或派出监察室、乡镇(街道)纪(工)委上下联动协作机制,适时开展监督检查、联合办信办案,组织开展“为官不为,为官慢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严查“先建后招明招暗定虚假招标”“服务企业‘重内轻外’”等问题,倒逼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履职尽责,持续优化环境。压实责任一查到底,注重一案双查,对破坏营商环境,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典型案件,既查直接责任人,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对十九大以来查处的影响企业发展案件开展“回头看”,防止出现“漏网之鱼”,倒查追责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形成护航企业发展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查漏补缺”完善制度,扎紧惠企纾困的制度之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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