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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我县认真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狠抓了“三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设置了“三资”管理机构
  (一)设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201x年,全县各乡镇(街道)在原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基础上,以乡镇经管站为依托,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由经济开发、各乡镇(街道)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负责。
  (二)统一了代理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标准。一是有人员。按照农村财会人员职业化管理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应明确5名专职人员负责委托代理中心日常工作。二是有场所。“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在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窗口。三是有设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配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复印机等必要办公设施,安装电子显示屏或大屏幕液晶电视等公示设备。四是有制度。建立健全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制度、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源登记簿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等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五是有平台。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监管。县里统一建设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三资”管理业务纳入平台处理,实现网络化监控、管理、查询。
  二、进一步规范了“三资”管理
  (一)资金管理。根据省委巡视反馈的有关意见,依据XX县农业局、XX县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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