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县域经济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全省县域经济暨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推动全省县域经济和新型城镇化迈上新台阶。XX县行政审批局针对针对本局职能,制定如下措施: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多证合一”。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2.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和材料。优化普通注销登记制度。取消企业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的程序,改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企业无需再提交清算组备案的4份材料;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将通过报纸公告的程序调整为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告;明确企业注销实行形式审查,办理注销登记时不再提交《备案通知书》、报纸样张等5份材料,仅提交《清算报告》等4份必需要件。
3.继续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建立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退出。实施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工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市场主体诚信程度。
二、放宽县域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1.允许“一址多照”。同一地址可作为两个以上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2.允许“一照多址”。无需前置审批的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在XX县区域范围内的,可申请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经营场所地址,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3.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申请人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以及对房屋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的书面承诺,即可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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