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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的监督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我局党委对照文件精神,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促进党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根本好转。现将我局党委XX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领导,分解责任,推动工作落实。我局党委严格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直接参与,实行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主动抓;全系统廉政建设实行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做到抓粮食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步进行,领导带头,放好样子,当为表率,在全系统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新常态下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二)维护党章,严肃纪律,加强学习教育。我局党委将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着力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牢固树立理想信念,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奠定良好的思想和理论基础。在全粮食系统开展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加强中央的“八项规定”等法规政策的贯彻学习,牢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XX年以来,局机关规定每周六上午为机关学习日,采取自学与集体学相结合,学廉洁准则、学业务知识、学政治理论等,在全系统形成认真学习的强烈氛围。
  (三)科学民主公正,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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