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XX区民政局作为行业扶贫部门之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三个聚焦”(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一、脱贫攻坚工作目标
(一)严格落实各项民政政策
1、落实农村低保政策。按照“信民文〔202x〕7号”文件精神,自202x年1月1日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60元。农村低保月财政补助标准分为三类:A类每人每月188元,B类每人每月178元,C类每人每月168元。
2、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按照“信民文〔202x〕7号”文件精神,自202x年1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标准按照每人每年5538元执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分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70元、425元、850元执行。
3、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均继续按照每人每月60元标准执行。
4、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政策。辖区社会散居孤儿继续按照每人每月950元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资金。
5、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借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平台,对辖区因病、因灾、因疫情等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生活救助。
6、落实高龄津贴政策。区分三个档次:80—89岁老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执行,90—99岁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执行,百岁以上老人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执行。
(二)务求做到“应保尽保”。全面深入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落细落实各类兜底保障政策,实现民政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落实的有效衔接,确保符合政策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关心关爱社会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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