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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x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1x年以来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x年以来环境质量状况
  201x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局上下认真履职,务实奋进,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基本实现全年工作目标。
  (一)空气环境质量。201x年1月至10月,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2.8%(空气质量以省、州环保部门发布为准,数据累计到201x年10月),有效天数总计304天,其中优良282天、轻度污染16天、中度污染4天、重度污染2天,没有发生严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组成的6种特征因子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1微克/立方米、20微克/立方米、80微克/立方米、1.2毫克/立方米、48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总体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优良标准。
  空气环境质量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201x年1月—10月,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较201x年同期51微克/立方米下降5.8%;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2.8%,总体较201x年同期93.3%下降0.5个百分点。二是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表现为细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PM2.5)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为17天,主要集中于第一季度,超标主要原因是:老城区改造,扬尘污染加重;降雨次数较往年减少,空气自净能力下降;受华北地区中度和重度雾霾难移扩散影响。三是首要污染物超标季节性变化明显,春季主要为颗粒物超标高发时段,细颗粒物(PM2.5)超标天数为17天。
  (二)水环境质量。按要求对境内3个地表水省控断面、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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