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的安排和要求,现就政府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的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县政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切实解决消费纠纷、进一步加强各类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社会维权机制、全面规范经营者行为,有力保障了我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开展普法宣传,营造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一法一条例”颁布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消保维权宣传工作,在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和“12·4”法制宣传日,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和网络等媒介,常态化发布消费维权警示提示,多方位、多视角对法律法规及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宣传,全面提高各类消费群体的维权法治意识。
(二)强化执法监管,创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近年来,政府坚持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和改善消费环境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着重解决消费者重点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消费欺诈、网络购物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和联合执法行动。五年来我县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227件,调解处理率达到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96万元。一是强化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市场监管、住建、旅游、邮政等相关部门以当前问题较为突出的汽车交易和维修、住宅装饰装修、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收费、旅游、快递等民生热点领域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日常监管、抽查检查、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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