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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要素保障政策措施

  支持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要素保障政策措施一、财政要素政策1.加快推进机场基础设施建设。

  对符合条件的机场基础设施项目,通过民航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予以支持。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机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等投资建设,拓宽建设资金来源。

  2.加大新开航线培育支持力度。

  继续实施并优化航空口岸新开国际航线奖补政策,适时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口岸机场达到省定年度考核目标后,按照航空口岸所在地政府当年度航线培育资金的20%安排省级补助,最高补助20xx万元。

  鼓励机场所在地政府支持新开国际、国内航线。

  3打造公铁水空多式联运枢纽。

  支持符合国家交通战略布局、区位发展定位并且综合货运发展潜力大的城市或城市群,争取纳入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

  遴选若干个设区市开展公铁水空多式联运枢纽试点,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给予定额奖励,支持打造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公铁水空多式联运枢纽。

  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统筹专项资金加大对综合货运枢纽的支持力度。

  4.构建公共海外仓网络。

  支持拓展海外仓布局,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公共海外仓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分档奖励支持,分档奖励支持政策以三年为一期,三年内同一主体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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