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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托育典型案例材料

  

  “一老一小”,关乎百姓福祉,牵动亿万家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健康长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XX县(以下简称“XX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与儿童关爱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以建设“幸福小院”为载体,以着力解决“一老一小”突出民生问题为切入点,集思广益探索出了农村养老托育的新路径,为破解农村“一老一小”问题提供了有益经验和生动案例。

  一、具体做法

  (一)党建引领“统”

  XX县委将“幸福小院”建设列为全县10件“小切口、微改革”事项之一加以高位推进,正是对群众急盼的“一老一小”工作的热忱回应。对XX县这样集“山区、边远、民族、脱贫”于一体的山区县,由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导致农村“一老一小”问题较为突出。全县常住人口19.3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3.28万人,14岁以下儿童3.42万人,守护好、照料好“一老一小”是保障民生、顺应民意的当务之急。XX县委出台《XX县建设“幸福小院”的实施意见》,构建“党委统筹、组织牵头、属地主抓、群策群力”工作格局,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召集协调,整合党政群团组织和社会资源力量,合力推进“幸福小院”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100个“幸福小院”建设,202x年开展试点先行、面上推开,2025年开展提质巩固,2026年开展达标验收,各乡镇、村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合理布局、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整合资源“建”

  按照“三整合、一发动”的思路,有序推进“幸福小院”建设。整合资产,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的116个党支部活动室、76个老年人活动室、25所闲置校舍等资源,根据各村老人儿童数量等科学规划布局,坚持不改变老人休闲习惯、不大拆大建、不包办代替,增设施、增服务、增幸福感,为“一老一小”开展活动找好场所。整合资金,采取“政府补一点、村集体投一点、上级争取一点、社会捐赠一点”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县级下达300万元,争取到上海奉贤区民政局对口支援帮扶资金65万元、民政局专项资金40万元,各乡镇投入村集体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幸福小院”建设。整合资源,充分整合挂钩单位、慈善社工、社会团体、爱心企业等社会资源,用好民政、卫健、教体等部门政策资源,因地制宜为“幸福小院”配备厨房、餐厅、日间照料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室、电视室、儿童活动室、公共卫生间、户外运动场等“八室一场”,坚持因村而异,鼓励“多室合一”。发动群众,注重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发动筹资投劳,充分参与到“幸福小院”建设中来,全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幸福小院”92个。

  (三)统一标准“管”

  探索党组织引领下的标准化、统一化、长效化管理模式,印发《“幸福小院”指导手册》,从指导思想、政策依据、实施意见、建设标准、注意事项等方面入手,加强顶层设计,对全县“幸福小院”管理进行规范。在制度方面,对明确用餐缴费标准、建立免责声明、签订服务协议、制定应急预案等作出统一规定,细化自愿参与、工作备案、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人身安全管理、档案管理、活动管理等10个方面的措施,并由行业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和日常监管。在资金保障方面,探索建立“老年人养老金出一点、村级集体经济添一点、社会力量捐一点、上级部门补一点”的运营资金筹措保障机制,确保“幸福小院”持续长久运营。在规范管理方面,每个“幸福小院”制定管理办法,成立管理班子,由退休老干部、离任村干部、老党员等担任“院长”,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老体协等作用,党员示范带动“无量护工”、志愿者、乡村医生等参与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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