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公益普惠和优质均衡为基本方向,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到2027年,全省XX%左右的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初步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到2030年,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省需要,XX%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35年,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显着提升,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区域教育资源优化配置行动
1.优化教育设施布局规划。主动适应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健全市级为主统筹优化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结构、县级为主统筹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布局结构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等规定。
2.加强学位资源供需调配。建立基础教育各学段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机制,根据各学段学龄人口梯次达峰的变化趋势,强化学位保障和供给,因地制宜打通使用各学段教育资源,加强跨学段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有效增强学位资源的灵活性和适配性。在城镇人口聚居地区和人口净流入地区留足教育空间,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扩容提质一批学校,同时建好一批可长期保留的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校提供安保、宿管、食堂、医疗卫生保健等方面服务。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上对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XX区县、民族乡村予以重点倾斜。
3.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等项目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安全防范建设、教学仪器装备、数字化基础环境、学校班额、教师配备等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并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将学生上学通道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优化改造作为城市规划建设重要任务,保障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畅通。
(二)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
预览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定制写作此类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